藥物是用于預防、治療和診斷疾病的物質,而對機體產生毒害作用,甚至引起死亡的物質稱作毒物。在現代化養雞業中,所謂藥物和毒物之間并沒有嚴格的界限,如食鹽作為飼料不可缺少的成分,添加0.3%~0.4%可以保證雞只健康生長發育,如果日食量中超過1%則可引起產蛋雞產蛋量下降,超過3%則很快引起中毒、死亡。
對產蛋母雞來說,因其生理狀況異于其他生理階段的雞,有些藥物可以引起機體組織器官受損害,產蛋量下降等毒性反應,而這些損害是不可恢復的,嚴重的可造成死亡,這些藥品在生產中不能夠給產蛋母雞用,稱作“禁用”藥品。如:苯甲氧喹啉、乙胺嘧啶、衣索巴(乙氧酰胺苯甲酯)等。
有的藥品在使用時間過長或劑量過大,會產生毒副作用,如精神萎靡、步態不穩、采食量下降、蛋重減輕、產蛋量下降等。這些藥物對產蛋母雞來說屬于“限制”使用的藥物,例如:鹽霉素、拉洲利菌素、尼卡巴嗪和磺胺二甲氧嘧啶(SM)、磺胺喹惡啉(SQ)、磺胺二甲氧嘧啶(SDM)、磺胺瞇(SG)、長效磺胺(磺胺鄰二甲氧嘧啶SDM)等。
除以上談的“禁用”和“限用”藥物外,還有一部分屬于“慎用”藥物。這部分藥物在正常劑量連續使用3~5d或預防用藥5~7d,對產蛋母雞不會產生不良反應。但是如果超過正常劑量或連續使用時間過長,則可能產生毒副作用,因此臨床上應用這部分藥物時應嚴格掌握配制禁忌,避免增強毒副作用或降低藥效。這一部分藥物對產蛋雞可以使用,但一定要慎重,例如以下藥物應用于產蛋雞,應該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,慎重使用。
呋喃唑酮(痢特靈)?;炝项A防濃度為5×10-5~1×10-4,連用1周,停藥2~3d,如此重復使用;治療濃度為3×10-4~4×10-4,連用1周,停藥1周,再改為10-4使用,治療量不能連續反復使用。
喹乙醇。治療混飼濃度為1×10-4~2×10-4,預防混飼濃度為5×10-5~6×10-5,每次用于治療投藥5mg/kg體重,一月投藥兩次。如果每次口服過50mg/kg體重,雞會中毒死亡。因此臨床使用時必須嚴格掌握好劑量,拌料必須均勻。鏈霉素、慶大霉素:這兩種藥對腎臟可造成一定危害,預防細菌性感染,選用了鏈霉素或慶大霉素時,應首次投給正常劑量,以后則延長給藥時間間隔或減少使用劑量(為正常劑量的50%~70%)。
蛋雞養殖是個系統工程,正確用藥是確保蛋雞健康、高效生產的關鍵。實際生產中,應該堅決杜絕使用“禁用”藥物,盡量不用或少用“限用”藥物,正確使用“慎用”藥物。但將對產蛋雞應該“慎用”的藥當成“禁用”的藥也是很大的失誤,在防治病時會貽誤戰機,延長病程,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,所以正確地、辯正地使用藥物是非常重要的。
文字來源:金海家禽